《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释义》编撰和出版印刷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2020-10-30

投标邀请书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委托,对《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释义》编撰和出版印刷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现欢迎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闽昇[2020]采016号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品目号

名称

期限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保证金(元)

主要

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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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释义》编撰和出版印刷

合同签订后、从条例颁布时间起,2.5个月内完成条例释义电子版定稿;定稿后2.5个月内完成出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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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释义》编撰和出版印刷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注: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和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②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③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税金额)均包含在投价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收到邀请函,有能力提供本邀请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是企业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③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④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⑤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⑥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⑦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⑧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以上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自邀请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还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评标过程中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到的失信、违法记录信息的打印件进行存档。

⑨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有《图书出版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资质

⑫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4.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1030日~2020110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邀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邀请招标文件者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0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8:30分开始接收)送至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进行公开开标。

7. 凡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请在收到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的函件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送至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只对规定时限内提出的质疑问题给予答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提问恕不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陈辉坤

联系电话: 0591-87077693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东楼21

邮政编码:3500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编:350001

      话:0591-87717532 

      真:0591-87552082  

联系人:苏晓晓 

                                            20201030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黄玮丹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三坊七巷支行

账号:6232 1118 2000 4261 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