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印刷品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闽昇[2019]采003号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7月11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原采购文件:
样品规定:
一、样品递交地点及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5:30-16:30前送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样品室(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签收和编号。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拒绝签收。
二、样品内容:
1、投标人应到招标代理公司察看由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并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含材质、印刷工艺等)。
注:投标人未到招标代理公司察看样品,后果自负。
2、样品清单:
(1)业务受理单(改管、安装挂表业务结算单)
(2)任务派工单
(3)欠费停气通知单
(4)笔记本封面(华润大笔记本)
(5)工商用户燃气抄表卡
(6)用户安全用气须知
3、所提交样品的材质、印刷工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制作。所有样品上均不得出现厂名、商标及任何提示性标志。
三、样品退还安排:未中标人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若发生样品损毁丢失后果自负。中标人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
四、中标人样品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五、投标样品将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
六、本项目如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投标样品进行审核。
现更正:
样品规定:
一、样品递交地点及时间:投标人的样品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5:30-16:30前送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样品室(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签收和编号。超过时间送达的样品,将拒绝签收。
二、样品内容:
1、投标人应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一份由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并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提供的样品进行制作(含材质、印刷工艺等)。若样品实物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应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注:投标人未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样品,后果自负。
2、样品清单:
(1)业务受理单(改管、安装挂表业务结算单)
(2)任务派工单
(3)欠费停气通知单
(4)工商用户燃气抄表卡
(5)用户安全用气须知(工商户用气设备操作规程,左上角为旧版LOGO,投标人应按新版LOGO进行制作样品,参照改管、安装挂表业务结算单上的LOGO)
3、所提交样品的材质、印刷工艺须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制作。所有样品上均不得出现厂名、商标及任何提示性标志。
三、样品退还安排:未中标人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办理样品退回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回样品的,若发生样品损毁丢失后果自负。中标人样品交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
四、中标人样品若所提供实物与样品不符则采购人可要求退货,采购人可按合同规定进行索赔或将暂停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直至中标人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
五、投标样品将作为合同执行和验收的标准。
六、本项目如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将不再针对投标样品进行审核。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与原公告一致
6、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7、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8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详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三层)。
8、采购人名称: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国货东路320号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91-83659202
9、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
项目负责人:林莉
联系电话:0591-87717531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24日